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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过程是怎样的?合同履行完还能追究延迟违约金吗

2022年3月9日  长沙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wylwzj.com/

  彭友信律师,长沙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的过程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其实指的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的合同都需要履行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所以任何的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执行,也都是合同履行的行为。那么关于合同履行的过程是怎样的下面,就由为大家整理出关于合同履行的过程的详细内容。

当合同规定的义务被执行时,就是合同当事人正在履行合同;当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都被执行完毕时,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也就得以实现,合同也就因目的实现而消灭。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条件,也是合同关系消灭的最正常的原因。由此可见,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制度的中心内容,是合同法及其他一切制度的最终归宿或延伸。执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表现为当事人的积极行为,如执行合同规定的交付,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等。但在特殊情况下,消极的不作为也是合同的履行,如保密义务的执行即是。执行合同的义务,按合同订立的要求,须是全部合同义务都应执行,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但是,合同义务的执行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允许一项一项地执行,这是合同的部分履行;合同存在的客观环境不同,有可能合同的部分义务无法执行,这是合同的不履行;合同当事人的主观认识并非一致,实际中有的当事人不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这也是合同的不履行。

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要进行必要的准备的,没有必要的准备行为,往往就无 法执行合同的具体义务。现代合同法的发展已充分注意到准备行为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并赋予合同当事人中止合同的权利。理论上通常将这一表述称为英美法上的先期违约制度,但其从另一方面却表明了立法者对合同履行的动态过程的重视。因此,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行为,也是合同履行制度的当然内容,了解合同履行制度,不能忽视这一阶段。

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由以上三个阶段组成的,这三个阶段中任一行为的发生,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制度,就是规范在这三个阶段中有关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制度。它应包括合同履行在法律效力上的总体要求,确保合同履行的一般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规则等等。具体表现为: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等,由此构成我国合同法完整的合同履行制度。

中国合同法是将合同履行单独作为一章的,这主要是强调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性,更有利于人们重视合同的履行。同时,也承认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终止的最主要、最正常的原因。合同的履行就是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一个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合同的履行的完整过程,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但是,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完全履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过程,完全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结果。虽然,法律对合同履 行的要求是完全履行,但我们却不能把对履行的要求当作履行本身,因为,合同的部分履行也是合同的履行。

在上文中,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合同履行的过程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过后,对于合同的履行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还需要了解关于合同履行的其他方面的法律内容,您可以在的法律知识栏目进行查询。

合同履行完还能追究延迟违约金吗

合同履行完还能追究延迟违约金吗每个案件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要按案情的情况而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决定,是可以追究的。

下面为大家介绍合同履行后,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合同中变更了付款的期限,但是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只是违约金计算的节点需要进行更改。

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有权主张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没有主张,对方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的,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双方必须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才能进行违约支付,对于一些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部分,如对账单、还款协议,如果一方要求对该部分请求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如果说这部分主张的内容中写明了逾期付款的金额了的,不予支持。

对于逾期付款的金额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主要是依照当事人遭受到的损失进行计算的。

要注意,当合同发生变更时,付款期限发生了变化,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算点也发生了变化,所以是前者决定了后者,后者一般从前者期限截止后的次日开始起算。

但是付款期限的变化只会影响逾期付款违约金起算点的变化,对于其他,计算方式等都不会产生影响,两者可以独立存在,而且对于其他条款的生效不产生影响。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很大意,相信对方不会欺骗自己,但是越熟悉的人,可能就越好骗,这句话不无道理,在签订任何合同时,都应明确其中的利害关系,对自己利益、风险进行评估,最好是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不得有任何大意,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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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彭友信 [南宁]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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