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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承揽人的留置权消灭?

2018年1月25日  长沙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wylwzj.com/
承揽人留置权,是指承揽人享有的,依法对定作物留置,作为取得工作报酬的担保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承揽人享有的留置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
其一。留置权因抛弃、标的物灭失,混同等原因而消灭;
其二,留置权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
其三,定作人提出新担保被接受的留置权消灭;
其四,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丧失,即债权人不再占有留置物,留置权因此而消灭。


文章来源: 长沙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南宁]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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