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12月4日(通讯员 瓯文) 12月3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合并审理510位购房者分别诉温州万科、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共446件案件,案件由副院长叶建平担任审判长。庭审从当日上午8点30分持续到当晚8点40分,166位原告本人到庭参加审理,另有200多人参加了案件的旁听。庭审现场秩序良好。
该系列案件原告方提供了长达25页的起诉状,认为被告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为格式条款,存在免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的情形。原告的诉求主要集中有四项:一是请求确认其中六十余处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无效;二是请求变更调整违约责任条款;三是部分购房者要求延期支付购房尾款;四是要求被告赔偿因虚假宣传造成的损失。
被告答辩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不是格式条款,被告在售楼处和开盘现场公示的合同示范文本已对重要条款的字体进行加粗等特殊标识,并按照客户的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说明,已尽到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在被告发布的广告中已明确提示广告内容为要约邀请,仅供参考。被告还认为原告以与其它楼盘相比较的方式证明涉案楼盘存在品质问题,与事实不符,也没有法律依据。
为妥善解决纠纷,瓯海法院曾组织了多次诉前调解。今日上午,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情绪平和,态度较为理性。
现该批系列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